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白城市纪委曝光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大安市舍力镇卫生院医士吴立新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医保补偿金问题。
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大安市舍力镇卫生院医士吴立新利用以该镇村民张某某名义办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病卡,在大安市医疗机构购买胰岛素15次(共计75支),骗取国家医保补偿金共计2815.47元。
2020年4月,吴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事件回顾
2014年4月,大安市舍利镇居民张某某想办理残疾证,享受危房改造待遇,因为不了解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手续、相关流程,便经人介绍找到舍利镇卫生院医士吴立新帮忙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吴立新带着张某某和患有糖尿病需要复查的本镇村民姜某一起来到大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看着手中张某某的相关材料和姜某的检查结果,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吴立新的心头,他觉得一条“发财之路”近在眼前。
他复印了张某某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农合本等相关材料,让其先回家等消息。随后在大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张某某的名义办理了慢病卡。
2015年元旦期间,吴立新找到张某某:“大安市残联根据残疾评定有关标准,认为你不符合条件,办不了残疾证。”张某某也就没说什么,办理残疾证的事不了了之。
在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吴立新利用张某某名下的慢病卡购买胰岛素15次(合计75支),共骗取医保补偿金2815.47元。
查处经过
2019年12月,大安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反映吴立新违规为他人办理慢病卡问题线索后,立即开展审查调查。
面对办案人员,吴立新对自己的违纪事实供认不讳。
“请讲一下你利用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办理慢病卡的经过。”
“我用患糖尿病的姜某的血代替张某某进行了化验检查,办理了慢病卡。”
“当事人张某某知道后找到你,你是怎么说的?”
“我多次找到张某某协商想给他5000元私了,但是他没同意。”
在审查调查中,吴立新后悔不已。“我身为一名党员,却贪图私利,触犯了国家法律,违反了党的纪律,愧对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时刻以此为鉴,坚持按规则办事。”
2020年3月20日,吴立新依规将骗取的医保补偿金2815.47元返还给大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经中共大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立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点评: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神圣使命,更是职责所在。医者仁心是一名合格医生的应具品德。一旦“心”坏了,玷污的不仅仅是神圣的医生职业,更对患者造成伤害。大安市舍力卫生院医生吴立新利益熏心,利用老百姓对他的信任,昧着良心打起“救命钱”的主意,多次利用私权获得不属于他的国家医保补偿金,将百姓利益抛之脑后。这种违反党纪的行为,必将逃不过严厉处罚。广大医务工作者应以此为鉴:医德医风不可忘,党纪国法刻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