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脱贫致富奔小康,这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了这个承诺,千千万万个扶贫工作者被派往贫困的基层农村,用实际行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然而,在奔向脱贫的路上,有个别党员干部非但没有成为脱贫攻坚的“助推器”,反而成了“绊脚石”。
近日,白城市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几名最贴近困难群众的干部不但不履职尽责,反而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套取、骗取、冒领本该用于救济困难群众的专项扶贫资金,让本已困难的群众雪上加霜,严重啃食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随着扶贫领域“含金量”越来越高,农村逐渐成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地区,一些动了“歪主意”的村干部,利用其职务便利,从中攫取利益。他们中有的麻木不仁、吃拿卡要,有的雁过拔毛、假公济私,有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有的甚至巧取豪夺、涉黑涉恶。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村干部看似位低权小,一旦违纪,危害很大。与那些金额巨大的案例相比,农村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也更为反感和痛恨,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不亚于大案要案。
对于此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重拳、下猛药,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员,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人员也要严肃问责。
“微腐败”虽“微”,但我们却更要“无微不治”。虽然白城市已经实现了所有贫困县全部摘帽,但我们更应守护好这取之不易的胜利果实。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督,持续加大对基层腐败的治理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