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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自首的村党支部书记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到县纪委,想主动交代我在任村书记期间,用亲属名义骗取异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偿款的问题。

2019年11月25日,早晨上班的时间刚过,通榆县团结乡胜利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国玉神情疲惫、眼睛里充满血丝的来到县纪委主动投案。

据县监委委员刁秋菊介绍:“对于张国玉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正在组织开展初核工作。”随着张国玉的主动投案,一起通榆县纪委监委正在初核的案件事实得以迅速浮出水面。

时间追溯到2016年9月,作为村书记的张国玉积极为村里争取来整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于基础条件差的胜利村来说,异地扶贫搬迁是件利村利民的大好事,村民们搬迁意愿强烈,整个项目推进的很顺利。可是就在一切都在向好发展之时,张国玉却在搬迁安置补偿款上动起了歪心思。

2017年5月,张国玉在明知集体资产不在拆迁补偿范围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胜利村异地搬迁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将老村部和村集体的3个井房以其妻子和表弟的名义申报拆迁补偿款。后又以隐藏、骗取的方式在城建公司和乡政府两次审核中蒙混过关,将骗取来的40.9万元补偿款据为己有。

张国玉在骗取安置补偿款上费尽了心思,那为什么又自己送上门来投案自首了呢?

据他交待,在拿到这笔钱后,他确实高兴了一阵,但随之而来更多的却是害怕、恐惧和后悔,天天晚上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这些钱的事,尤其是在参加县里举办的警示教育大会时,看着一桩桩、一件件鲜活的违纪违法案件,他害怕到了极点,感觉里面的人就是他自己。

那次警示教育大会之后,他更加的寝食难安,心就像悬在了嗓子眼儿:“一看到警察来村上办事,我就心跳加速。”“知道有县纪委的同志来村里工作,就害怕是来调查我的”,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张国玉快要崩溃了,经受不住内心的煎熬,他最终选择了自首,并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因其还有其他问题,2019年12月18日,通榆县纪委监委给予张国玉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1月21日,通榆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国玉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