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大安市纪委监委对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大安市舍力镇民新村支部委员会原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张爱君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28日21时许,张爱君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2年11月28日,张爱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大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3年4月,张爱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大安市红岗子乡红岗子村村委会原委员、原文书王连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3月10日14时许,王连旭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3年5月11日,王连旭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大安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3年9月,王连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大安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职员张安安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1月15日22时许,张安安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3年12月5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张安安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对其作出决定不起诉。2023年12月,张安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最终难逃党纪国法双重惩处,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强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监管,教育引导其真正把党纪国法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一体纠治“四风”,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坚持“四查清两监督一追责”原则,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大安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