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条件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工作,根据省、白城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现制定相关要求如下。
一、毫不松懈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巡察办、委机关各室(部、党总支)和派驻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较长时间应对疫情的思想和工作准备。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继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标准不能降低,措施不能松懈。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委机关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同步抓、同促进,全面推进市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任务贯彻落实。
二、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消毒消杀。坚持每日2次对办公楼走廊、楼梯消杀,3次对办公楼卫生间、谈话室等重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做好机关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办公室内空气流通。
2.出入管理。对进入委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必须扫码、严格登记管理。在办公楼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楼内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要求佩戴口罩。对体温高于37℃的、未佩戴口罩的谢绝进入。对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及时劝离,并告知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3.秩序管理。要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个人疫情防控能力。工作期间应自觉佩戴口罩。同志之间原则上不握手,个人做到勤洗手。
机关召开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与会人员隔位就座(间隔1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发言时可摘下;机关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的,承办室要事先询问了解其身体状况并记录在案。
委机关活动室、图书室正常开放,注意保持开窗通风;干部职工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使用健身器材做好自行消毒,自觉保持活动区域公共卫生。
疫情防控期间,订购外卖、快递均放在门卫室代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私家车上班。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4.公出管理。全国疫情响应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干部职工到国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出差。经批准,干部职工赴各地开展调研、巡察、监督、审调等工作,要提前与工作地做好沟通,了解掌握当地疫情,自觉做好防控工作,特别要避免入住曾作为当地指定隔离点的宾馆。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结合实际重点对个人防护、请示报告、应急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工作期间与他人接触要做好记录备查,就餐要严格按照食堂要求,进入食堂前测温,原则上采取分餐制或盒
饭制。
市内市外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注意手部卫生,有条件时应与其他旅客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及时自我隔离,听从安排进行检测,不可私自离开。
5.应急处置。各室如发现干部职工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劝其居家隔离观察或请办公室通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专车转运排查诊治,同时办公室安排专人对相关工作场所进行消毒。一旦发生疫情,由办公室协调卫生健康机构,对与确诊人员有接触的干部职工,通过专车送至指定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进行检测筛查。
6.请示报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身体状况,对工作中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办公室。
全市疫情响应结束前,干部职工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时,或与疑似、确诊病例接触的,要及时向各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向办公室报备,自觉居家隔离观察或到定点医院排查诊治;干部职工家人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境外返白,在向委机关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的同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主动接受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