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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8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信息在推动研究问题、服务领导决策、宣传工作成效等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制度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信息意识。按照年初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将纪检监察信息采用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年底评先选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提高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认识,切实把信息作为沟通情况、展示成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的有效渠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亲力亲为,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真正把信息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学习上级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参考》,深入研究信息报送要点,准确把握阶段性信息需求,做到心里有任务、脑中有思考、笔下有行动,及时撰写和报送有价值的信息。 

二、突出重点,提高信息质量。报送的信息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息报送要点》要求,重点围绕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三不”、加强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撰写,重点加强问题类、调研类、经验类等综合信息的报送。按照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挖难点、紧贴热点,及时反映各方面情况。围绕中央、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报送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围绕主责主业,报送比较成熟或对其他地区和单位有借鉴意义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探索实践;围绕问题和建议,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相关行业和领域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报送重点,突出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亟需领导机关解决的新问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期盼;围绕紧急事件,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等情况。

三、严格把关,落实信息任务。各室(部)、党总支、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每月报送高质量信息不少于2篇(半月不少于1篇)。部门负责人要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要把信息作为带动调研思考、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带领工作人员开发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工作开展有重大指导作用、对解决问题有深刻启迪意义的高质量信息。经验做法类信息,要把成绩讲实、典型讲准、特点讲明;问题分析类信息,要把问题讲清、原因析明、对策提准。

四、强化督导,推进信息工作。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对报送的信息,以《大安纪检监察信息》简报进行编发,定期通报全市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对特别优秀的信息,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将以《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内参)》形式专报市纪委监委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不按报送标准(敷衍应付)报送的信息不予采纳,不按规定时限报送的信息不予统计。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信息撰写情况进行通报,经请示领导对未完成任务的提出批评并记入年终评先选优工作中,年终时委机关将对信息工作前三名给予相应的表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