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机关办公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管理,共同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要求如下。
一要强化用电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用电规定,禁止私自使用或连接大功率、超负荷安全隐患较大用电设施。要认真遵守委机关“出门做好六件事”要求,必须做到人走灯熄,避免“白昼灯”“长明灯”;必须做到人走电断,严禁无人开机、无人开空调,严禁手机充电器长期不拔“空载”运转。严禁无特殊情况使用电热水壶烧水,严禁私自调改热水器,节假日期间食堂一侧热水器24小时加热。
二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认真清扫室内卫生,妥善规划室内布局,严禁乱贴乱挂、破坏墙体。请珍惜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注意保持好环境卫生,禁止在职工活动室、文印室、会议室、图书室及电梯内吸烟,禁止乱扔烟头、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和口香糖,废茶叶需倒在指定的沥水篮,走路时注意不要踩到融化的沥青,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文明规范使用卫生间,努力营造一个管理规范有序、环境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三要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请委机关和巡察办领导带头履行安全防范责任,严格督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分管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委机关日常管理和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办公意识,自觉接受疫情检测,严禁将花盆等危险物品摆在窗外,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及时整改,对违反管理制度、依然我行我素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后全委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