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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 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见等法规制度,立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结合工作实践,对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政治站位

各级纪委班子要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切实肩负起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始终牵住“两个责任”的“牛鼻子”。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统筹研究,支持推动干部监督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抓班子、带队伍,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纪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责主业,又要抓好队伍建设,经常性做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纳入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形成监管合力。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干部监督室突出抓好内部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组织部和机关党委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他室(部)也要明确加强室(部)内监督管理的责任、内容和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拓展监督渠道,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政法审计机关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掌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舆情反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3.落实监督制度。推行约谈、廉政谈话、廉政档案抽查、家访等制度,坚持主动出击,及时提醒纠正,不断增强监督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使干部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二、强化教育引导

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坚持从思想教育这个“根”上抓起,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5.扎实推进纪律和规矩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穿于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以纪律和规矩为尺子衡量自身言行,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编辑忏悔反思材料、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贪腐者为戒、以反面典型为镜,警惕被“围猎”,经受住各种风险诱惑考验,守住干净底线,做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三、严格监督执纪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专责部门职能作用,严格内部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违纪必查、追责必严,持续释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

7.开展约谈提醒。对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体责任不力特别是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监督执纪工作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有针对性地与有关人员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其扛起主体责任。

8.加强廉政档案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审计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回复意见以及考核奖惩情况等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为干部提拔任用、业绩评定、奖惩等提供依据。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不忠诚、不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缓任意见或者一票否决。

9.实施专项检查。立足推进干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联系指导调度,每年安排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干部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听取干部管理监督情况汇报,检查管理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核查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10.加强执纪审查。坚持利剑高悬、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特别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私存线索、跑风漏气、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接受宴请和财物、违纪违法收集证据以及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11.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系统巡查、专项督查、约谈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探索建立定期家访制度,逐步建立单位、个人、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动态监督模式,多层次、多渠道监督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

12.强化问责追究。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离岗位,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的,开展“一案双查”。对组织纪律涣散、班子长期不团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

13.及时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破坏纪律和规矩以及受到问责追究的纪检监察干部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纪问题失察失管、多发频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纪委班子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并向上级纪委作出书面检查;派驻纪检组向派出机关作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配强监督力量

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专责监督作用,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配齐配强干部监督力量,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

14.配齐配强干部监督机构力量。干部监督室编制配备原则上高于执纪监督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把有审查调查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干部监督部门。

15.强化县(市、区)干部监督机构职能作用。在县级纪委相关职能室加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同时适量增加人员,切实发挥干部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