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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区教育局出台制度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白城市洮北区教育局出台《洮北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对全区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做出进一步规范。

据悉,此次出台《制度》,是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针对今年“学生餐”等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制定的规范性措施。

《制度》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全区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实际和“学生餐”微腐败等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共制定20条针对性措施。针对教职工伙食收费标准,《制度》提出硬性要求,即“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侵占学生利益”。

针对学校食堂支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度》明确禁止性规定,即“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等等。

为严格落实《制度》要求,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配合区教育局党组对《制度》核心内容进行解读,通过近期严肃查处的两起虚列学校食堂支出、挤占学生伙食费典型案例宣讲,督促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根治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下一步,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建议区教育局党组将全面落实《制度》情况纳入相关学校党组织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制度》;同时对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监督促责任落实到位。”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