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大安市纪委监委对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原大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时任总经理马玉祥套取“万民创业”政策性贷款问题。2009年11月至2015年7月,马玉祥利用职务便利,授意他人套取原本应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列账外管理,并以担保公司名义对外拆借谋取利息。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马玉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大安市住建局原党委书记(2017年8月被给予党内除名)、局长罗兆彬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揽问题。2011年至2014年,罗兆彬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关系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及结算工程款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11月,罗兆彬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大安市环保局时任副局长殷彦平违规干预环境影响报告办理、审批及环保验收问题。2008年至2020年,殷彦平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私营企业在环评手续办理、环保验收监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殷彦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依法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出现上述3起典型问题,根源是个别党员干部违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定,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逾越了廉与贪的界线,触碰了纪与法的红线,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市委“12345”发展战略,按照《大安市深化作风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着力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反思、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吉林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十严禁”》要求,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展现担当作为。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开展八项整治行动,打造八大优质环境”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应付了事、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窗口单位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办事拖沓、故意刁难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任性执法、钓鱼执法、强制摊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等违纪违法问题,为大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大安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