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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镇赉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年鉴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镇赉县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赉县监察委员会


【基本情况】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中共镇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廉政教育中心(事业单位)1个。目前,共有干部49人,党员49人。设置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共有干部30人。


【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做好“六稳”“六保”、复工复产等工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新冠疫情发生后,组织成立12个监督检查组,深入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对履行疫情防控岗位职责、组织企业恢复生产、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不力的29个问题督促整改,从严从快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问题线索,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3人,对3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关注人防系统腐败及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扎实推进冒名顶替上大学、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等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小额贷”问题线索14件,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督促县委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县委书记对74个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约谈,对38名新提拔任职干部和重要领导岗位调整的同志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实行定期向县级领导通报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情况工作制度,制发工作提醒函12份,推动县级领导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强化派驻监督,指导56个县直部门梳理政治责任事项426项,压紧压实党组(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县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8起,问责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



【“四风”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倡导厉行节约。坚决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将监督触角向下延伸,着重盯紧党政机关下属单位,在全面纠治的基础上进行精准打击。重点查处了个别基层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问题。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1人,通报典型案例7件。突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敷衍应付、整改材料照抄照搬、弄虚作假问题的党组(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件,党政纪处分10人,问责4人。


【审查调查】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理6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9.9%,第二、三种形态合计占比25.5%,第四种形态占比4.5%,真正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县共立案审查调查案件1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人;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办理指定管辖案件4件,查办了大安市原交通局局长鞠万成、双辽市原市长张志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累计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为契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作系列“太平村”警示教育微视频4期,在“镇赉清风”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以领导干部家属为主体,建立“廉洁家风”微信群,着力发挥“内防线”作用。组织召开全县政法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失衡》,督促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查摆问题44个,健全规范制度64个。协同推进廉政教育大融合,把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委党校的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各级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

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手递手”交接规定,及时做好谈话后减压工作,全年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脱贫攻坚“四个不摘”“三个不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包保责任、监管责任。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6个,立案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58人,追责问责7人,向2个乡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二是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住房、医疗卫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开工手续不完善、招投标文件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3个,并及时向住建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对全县城镇医保(新农合)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6个,责成医保、卫健等部门进行自查自纠。三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六清”百日攻坚成果,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对8起相关案例通报曝光。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持续推动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成立6个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对13个部门(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见底见效。对2016年以来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确定的15个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部门)下发工作督办函5份。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36项整改措施,移交问题线索23件,立案审查5件;中央八巡移交问题线索7件,已全部办结。



【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一是注重党建引领。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开设“初心使命大讲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0人(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倡导纪检监察干部大兴读书之风,持续开展“书香砺初心”读书分享活动。机关党总支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白城市“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二是注重素质提升。坚持以干代训,向省、市纪委选派优秀年轻干部12人,参与大要案审查调查工作,积累经验,锻炼能力。建立内部交流机制,对年轻干部实行全方位多岗位轮岗锻炼,40余名干部交叉协作参与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建立年轻干部全员办信息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注重自我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身份意识,对27名新入职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给“新兵”讲纪律、立规矩。针对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及时组织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干部自我监督意识,规范执纪执法行为。



【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镇赉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22人,列席180人。县委书记鲍长山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经济开发区领导同志,县纪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农林牧渔场党委书记、副书记,县委各部、委、办负责人,县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各办、局、各人民团体负责人,驻镇中省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鲍长山在会上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五点意见。第一,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引领,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第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三,要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第四,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第五,要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鲍长山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时刻保持“赶考的心态”,切实履行自身的政治责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3月30日,县纪委召开第十五届五次全会第二次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涛及县纪委委员出席会议。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各部门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涛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部分:一、2019年工作回顾。二、2020年重点工作。会议表决通过了县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和决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于涛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五次全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