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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洮北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洮北区纪委监委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白城市洮北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二十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国际国内形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战役、人民生产生活等均受不同程度影响。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委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大局,协助区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践行“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更加坚决有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利用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集中学习会,层层组织集体学、深入学,把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理论和会议文件精神把准吃透、学以致用,为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提供纪律保障。强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这个根本属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跟进监督。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2起公职人员干扰妨碍疫情防控问题,区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市疫情防控先进单位,3名干部被评为优秀个人。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区纪委监委定期向区级领导通报分管部门相关情况工作制度》,督促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相关区级领导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6个乡镇、4个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专项约谈。用好问责利器,对7名履职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2019年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部门,建议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列为一档。

(二)围绕民心民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精准深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先后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10人。迫于专项治理压力,1名村书记主动向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深入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始终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深挖“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受理的28个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对一起典型恶势力诈骗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上案,追责问责2人。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对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平台调取公职人员注册小额贷、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发现问题线索3件,已立案2件,处理2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8件,处理94人。

(三)深入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深入自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政治高度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9起13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四)强化监督职能,持续推动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科学管用。将监督关口前移,更好践行“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将监督工作与运用“四种形态”紧密结合,通过精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3.9%、21.9%、1.6%、2.6%,在治“病树”、正“歪树”、除“死树”的同时,更加注重用监督保护好整片政治“森林”。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让“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有力彰显。制定完善《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全面落实派驻机构“11项监督重点”和“12种监督方式”,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5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67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派驻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紧密结合,构建全面监督大格局。动态了解掌握各个部门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及问题易发“风险点”,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切实防范小问题失控形成大问题。及时更新500余名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办理廉政意见回复964人(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相互联动,全面解决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深化政治巡察,为全区各部门单位进行常规政治“体检”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开展了五届区委第八、第九轮巡察,共巡察部门(单位)14个。围绕“三个聚焦”巡察重点,发现和反馈问题139个,全部进行跟踪整改问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督办制度,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对账式”专项检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保证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前8轮巡察反馈问题1378个,已完成整改1026个,针对巡察移交的216条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完毕,立案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

(六)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更加深入彻底。持之以恒惩贪治腐,强化“不敢”的震慑。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积极作为。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836件,立案审查调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0件,其中,查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17件,移送检察机关7人。在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的同时,深入做好以案促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通报、剖析典型案件22件,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高质量抓好“制度建设年”活动,夯实“不能”的制约。把制度建设作为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6次学习、研究、部署“制度建设年”相关工作。突出“七个围绕”,指导全区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491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600余项,其中区级层面制度163项。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下发检查通报2期。全区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不能腐”机制初步形成。深入抓好“警示教育年”活动,培育“不想”的意识。把警示教育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6期,对71名新提拔区管干部、302名子女升学党员干部进行廉洁提醒谈话,组织全区41个发案单位落实“一案三会”。依托市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区纪委监委专页,征集、展览优秀廉洁文化作品120余件,有力强化党员干部“不想腐”意识。

(七)严抓自身建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恪守忠诚干净担当。强化政治意识。区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规范用权,团结带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恪守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全区重点工作,12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表彰。提升业务水平。深入开展业务能力交流培训活动,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5次,参加省、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5次,委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在全省各个县市区中排名前十,案件线索质量评查工作受到市纪委监委高度评价。严格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执纪者要做遵规守纪的标杆”的意识,以“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委机关制度55项,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谈话函询7人。

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还在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仍然禁而未绝;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还时有发生;不敢不能不想的“三不”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健全,监督质效还没有充分发挥;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二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完善监督体系,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洮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深化“1133”工作思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目标,在充分发挥职能上下功夫;必须提升标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必须突出重点,在提高监督效能上下功夫;必须深化统筹,在一体推进落实上下功夫。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明确政治职能站位,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强化政治监督质效。必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党和国家近代以来的奋斗历程,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抓实抓牢政治监督。抓实抓牢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监督这个首要任务,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党的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以贯之地将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必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抵制消极文化、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克服好人主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为敢于干事、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深入开展常态化政治生态调研,定期对全区各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画像,查看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情况,完善政治生态综合评价体系,推动构建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坚持反腐斗争,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并形成常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继续保持对腐败和作风问题实施“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施治的治理战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不敢”的震慑。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隐形股东”等隐形腐败。深化政法系统、金融领域、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完善“不能”的制约。做深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落实以案促改,着重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用好向党委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有力武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最大程度防止权力任性滥用,把不能的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完善起来。今年,要严格按照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年”活动,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斩断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积极培育“不想”的自觉。“不敢”和“不能”是手段,“不想”才是目的。要持续加强廉洁教育,打造“清廉洮北”廉洁文化品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成崇廉尚俭、干干净净的良好风尚。要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警示教育年”活动成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案三会”制度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不想”的意识入脑入心成为常态。

(三)聚焦监督职责,以全面系统的监督合力推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围绕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工作进一步融入到区域治理、行业治理、部门治理、基层治理之中,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强化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部署要求,协助督促党委及时安排部署、定期调度、检查考核,使主体责任压得更紧、落的更实。探索运用区纪委书记同区直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同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牢抓实日常监督。巩固提升“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用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推动政策落实,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紧盯工程建设、资源开发、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人事招录、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督进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开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将选人用人作为监督重点,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在今年的区乡村(社区)集中换届过程中,严肃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有力监督保障换届风清气正。以精准监督保护干部担当作为。把握严管和厚爱、约束和激励的关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让“有为”的干部不因公干事而“有错”。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解决干部担当作为“后顾之忧”。

(四)深入纠治“四风”,让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群众等,重点整治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群众等突出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重点整治在开会发文中改头换面、明减暗增、落实困难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的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整治、坚决遏制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精准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电子卡券、滥发津贴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管好自己和身边人,自觉作遵规守纪、踏实干事的表率。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清爽转型。健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积极鼓励用健康环保的方式表达感情,推广提倡节约、环保的价值观念,提倡党员干部积极培育积极向上、健康干净的生活志趣,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持续形成严新细实、清爽干净的新风正气。

(五)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正义公平。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要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战役取得决战决胜,但相关政策和措施不能鸣金收兵。继续加强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房地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集中整治医疗卫生行业欺诈骗保、供热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在职教师“乱办班”等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持续加强基层监督。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机制、完善损害群众利益治理机制,组织区纪委监委力量向乡镇下沉,探索建立区乡联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实行“区纪委常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模式,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推动提升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六)推进政治巡察,通过党内“政治体检”“医顽疾”“治未病”。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开展精准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区重点工作开展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继续推进五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确保在本届区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与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基层群众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融合联动的“四项监督”体系大格局,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入开展中央、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七)深化“三项改革”,推动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协同并进。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持续释放改革活力。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始终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以上级纪委为主,坚决服从上级纪委领导;围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认真听取同级党委意见。忠诚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四项监督”融汇贯通。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1+1”“1+N”“1+X”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制度完备、机制顺畅、落实有力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坚持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持续抓好“五个协同”,制定完善派驻机构主要工作职能和工作流程,编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职能分工、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推动被派驻单位科学用权、规范用权形成常态。

(八)聚焦自身建设,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政治当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努力做到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提升专业素质。办好业务培训专题班,开展业务专题测试,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培育遵纪遵法、懂纪懂法、用纪用法的先锋模范。严格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机关和内设机构《工作手册》,健全机关内控机制,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绝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生锈蒙尘。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团结一致、砥砺奋进,奋力谱写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推进洮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