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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1.洮北区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司机马金贵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中秋假日期间,马金贵将单位公车吉G74381开到家中停放。9月19日、20日,马金贵连续两天驾驶单位公车到平台镇民生村看望其母亲。2022年1月,马金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洮北区海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于海波违规处理招待费问题。2017年4月至9月,于海波以车辆维修、加油等名义虚开发票1657元,违规处理单位不合理招待费。2021年6月,于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拓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做起,从小事小节抓起,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防反弹、防回潮、防“围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