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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6 来源:通榆县纪委监委网站

     强化责任担当  忠诚履行职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沈玲同志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十五次党代会、十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洪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把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委认真贯彻市委和市纪委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我县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监督执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挺纪在前,纪律建设水平得到新提升。

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维护政令畅通。严明换届纪律,会同县委组织部先后开展4轮换届风气集中督查,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围绕产生县委换届“两代表一委员”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县纪委共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047人(次)。

全面加强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指定篇目,观看《底线》等警示教育片,第一时间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读本700余册,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高度重视家风建设,联合县妇联向党员干部发出“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倡议书1100份,联合县文联开展廉洁家风故事创作活动,其中2篇作品在全省廉洁家风故事创作评比中获优秀奖。不断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力度,全年发表省纪检监察信息19篇、中央纪委信息2篇,信息工作全省排名第四位。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把纪律规矩挺在每个岗位上,全面推行“权力公示上桌、运行流程上墙、办事指南上册、权力公开上网”,时时警醒干部依法行政、依规用权。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大监督格局建设,聚焦权力运行这一中心,各职能部门积极利用各种平台不断深化同步监督,通过“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对50余项执法权力进行实时监督,开展同步预防18次;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专项稽查8次。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基层在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涉农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27个,真正做到以问题查究为导向压实责任、推进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围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出台《通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并创新性地把责任制内容分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大部分,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带头作用。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坚持以上率下,叫响“向我看齐”,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面对面地听取基层党委书记汇报,孙洪君同志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积极推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通榆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深入开展逐级约谈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约谈基层党委书记、部门主要领导91人,县纪委领导约谈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54人,全县3692名干部参与了约谈,全方位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县纪委坚持在抓具体、抓深入上下功夫,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2016年以来,县纪委在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等管党治党重点工作中积极为县委出谋划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协助县委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通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实施细则》,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与合作,2016年,实现移送案件25件、线索56件(次),联合查办案件5件,真正形成惩治腐败整体效应。

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强化动态监督,坚持以自查自纠、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责任考核和结果运用,2016年,因主要领导违纪或落实主体责任不力,17个党委和部门受到责任追究。

(三)践行“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保持执纪高压态势。紧盯“六大纪律”,突出问题导向,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注重查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举报640件(次);立案240件,同比增长42%;处分236人,同比增长40%,其中乡(科)级干部29人,同比增长164%,有力地彰显了减存量、遏增量的实际效果。

转变执纪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积极践行“四种形态”,认真按照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问题较轻的予以党纪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07件,约谈党员干部89人(次),函询34人(次),给予纪律轻处分185人,纪律重处分5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人。

健全执纪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纪委关于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出台《通榆县纪委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完善委局机关各项工作规程,纪律审查程序更加完善。积极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实行纪检监察室(纪检组)包片联系、审理室协审、案管室调度的“乡案县协审”指导管理模式,建立《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有效打通基层执纪监督问责的“最后一公里”,2016年,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30起,处分130人。

(四)深化“四风”整治,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看住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16年,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7次,检查部门单位164个(次),深入酒店、超市、景区暗访41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公开通报曝光3次15起,形成有力震慑。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打响减少基层腐败存量攻坚战。2016年,共查处农村基层违规使用处置集体“三资”、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挪用涉农资金、基层干部办事不公甚至欺压群众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2起,党政纪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标本兼治,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项目资金运行体系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扶贫资金项目规范化操作流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办法,实现2016年度扶贫领域“零违纪”。认真落实省、市纪委部署,开展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治理,37名党员干部主动上报违规承包土地并全部清退。

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在重要时段对246名有子女升学、婚庆等事宜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关爱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执行《通榆县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制度》,30名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了个人事项,努力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五)强化改革创新,纪检体制机制释放新活力。

纪检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紧跟省、市纪委改革部署,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不断优化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后的纪律审查业务室(组)达9个,从事办案、执纪、监督一线的人员占68%以上。县纪委综合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6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党政纪处分27人,“探头”作用初步显现。

基层纪检组织不断加强。制定《通榆县县直系统党委及乡镇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通榆县县直部门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在对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履职情况、队伍结构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会同县委组织部抓好乡镇纪委委员人选考察,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年龄层次、学历结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一名纪委委员专职专责,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明显增强,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进一步深化。

县委巡察工作稳妥起步。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县委首轮巡察工作,迅速组建县委巡察办等工作机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制定《通榆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市率先成立5个巡察组,对6个党委和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26个,下达巡察整改意见书45份,已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巡察震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

(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干部队伍展现新形象。

强化学习保持定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向我看齐”承诺践诺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县纪委常委会坚持率先垂范,主动把自身摆进去,带头参加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带头严明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整改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坚决把“做合格党员”体现到实际行动中,积极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县委具体部署,2016年,委局机关协助所驻贫困村落实帮扶措施6项,帮助村“两委”改善村部建设,切实增强村集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立足换届提升素质。以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抓好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用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配齐配强班子,换届后,县纪委委员从21名增加至25名,全县16个乡镇全部配齐纪委委员5名,县乡两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得到明显改善,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228人进行全员培训,选派22人(次)参加省以上专题培训,2人到省纪委挂职锻炼,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组织编印《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材料汇编》,指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把握监督重点,确保精准监督执纪。

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准入交流、淘汰退出等制度,在2016年乡镇纪委换届中,明确提出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不得担任纪委委员的硬性标准,坚决把好“入口”关。认真执行《通榆县纪委监察局涉访涉案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通榆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回访制度》,严防“灯下黑”,2016年,全县共处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3件,3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告诫约谈或提醒谈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要求落实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能力不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有的“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吃喝玩乐惯性仍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工作新理念新要求不适应,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亟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建设“生态经济城市”、全面打赢脱贫总决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县委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一)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学好、用好县委编印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规党纪汇编》,通过专题学习、知识测试、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示意见,制定具体监督检查办法,重点针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强化监督维护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党内监督全过程,严明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县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立的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打赢脱贫总决战等重点目标任务与纪律检查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坚持常抓不懈。坚持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向实里做。要密切关注老问题新动向,始终保持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纪律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抓好省委巡视反馈“四风”方面问题的持续整改、长效整改,把监督“探头”深入到二级单位和各行政村,做到全面覆盖、全面清查。要强化典型案例指导,把中央纪委网站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汇编成册,为纪律审查提供具体实例标准。

聚焦突出问题。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公款吃喝玩乐、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一律先免职、再查处。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行为,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中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的行为,特别是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等行为。要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慢作为等问题,强化问责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健全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决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以抓常的决心和抓长的韧性,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提前提醒,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要在深“纠”的同时,抓好严“治”,督促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修订完善制度措施,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要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全民运动会、市民文化节等平台,采取廉政文化展等形式,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坚持守土尽责,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深化责任传导体系。紧抓“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深入贯彻执行《通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双报告、县级巡察等方式,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基层纪委(纪检组)要主动协助党委(党组)完善和落实好主体责任约谈、报告、述责和“签字背书”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从严从实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好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政纪处分等问责形式,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抓惩治与抓责任相统一,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有关要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化权力运行大监督格局建设,巩固“把纪律规矩挺在岗位上”工作成果,健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权力监管体系,搭建整合有效的监督平台,深入打造约束和规范各级权力运行的“制度铁笼”,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机制,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不断增加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实效性。

(四)坚定旗帜立场,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牢固树立必胜信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努力营造政治上的青山绿水。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管理、执纪审查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纪律审查质量,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坚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摸清各党委(党组)、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在纪律审查中区分时间节点、分析问题性质、考量认错态度、参考群众口碑,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严格执行《通榆县纪委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大组织函询、约谈等方式的使用,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对已经发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敢于批评制止,决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要提高纪律审查的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对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深入剖析,充分利用好违纪干部的忏悔录、检讨书,通过案件查办,切实达到排查腐败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探索工作规律、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

严肃查处基层贪腐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假公济私等向民生款物伸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软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微腐败、“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督查督办,加大巡查处置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勇于自我革新,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巩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内部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进一步推进委局机关各项工作规程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建设,实现线索管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借鉴省、市纪委模式探索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巩固落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要求,深入推进基层纪委“三转”。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制定《派驻纪检组管理办法》,建立县纪委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约谈纪检组长等制度,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围绕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强化县委巡察震慑威力。制定《中共通榆县委巡察工作2017—2021年规划》,确保本届县委任期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规程和整改工作流程,依纪依规履行巡察职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入开展巡察“回头看”和专项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反馈意见,确保整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六)强化自我监督,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突出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保持政治定力,用担当诠释忠诚。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当好表率。加强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搭建监督平台、议事平台和活动平台,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参谋决策作用。强化内部监督,探索试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队伍管理,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切实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突出加强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今后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务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执行到位。要围绕贯彻落实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从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纪律审查各项工作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配套制度措施和制约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努力降低权力运行风险,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突出加强能力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加大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培训力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党纪法规,不断更新理念思路,提高政策把握能力。积极采取以案代训、上挂锻炼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各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要落实好领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从严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为全县党员干部树起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同志们,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县将全面打响脱贫总决战,做好纪律检查工作,交上一份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优秀答卷,具有极其重要意义。我们要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忠诚履职、奋力作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