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沈玲同志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洪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把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管党治党意识持续增强。
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对车维臣破坏换届纪律、魏振国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予以严肃查处,有力保障了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围绕县委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71件,确保政令畅通。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17年回复县人大、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征求廉政意见214人(次),坚决排查廉洁上存在硬伤的干部,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带病表彰”等问题发生。
坚决把强化纪律教育作为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全县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系列专题活动,编印《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规党纪汇编》、组织专题知识竞赛、开展宣传教育巡展,参加白城市专题知识竞赛并获三等奖。召开由2200余名三级干部群众参加的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违纪案件并由违纪干部现身说法公开检讨。组织94个单位2699名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坚决把践行“四种形态”贯穿始终。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干部查清主要问题后,综合考量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7人(次),占26.68%;第二种形态处理275人(次),占57.77%;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10.29%;第四种形态处理20人(次),占4.20%。
(二)强化压力传导,“两个责任”持续夯实。
压紧压实责任。建立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记实管理机制,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日常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全程留痕。协助县委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廉及约谈活动,1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重点部门党组织负责人集中向县委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县委、县纪委领导同志分别约谈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43人,对2016年以来新提拔任职的137名县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017年,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86名,同比增长152.94%。
扎实推进整改。协助县委坚决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省委扶贫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6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组织处理1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严肃督察问责。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抽调专人全程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县工作协调联络组,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27件,处分43人(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坚持教育提醒常态化。紧盯关键节点,及时发通知出禁令、发短信早提醒、致问候早提示,做到治病于初始、防腐于小患。2017年面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提醒短信4次5000余条,对232名有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开展关爱提醒谈话, 11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持续保持露头就打、防止反弹的高压态势。2017年共组织监督检查8次,发现问题72个,已立案33件,处分51人,诫勉谈话3人。针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及时转变监督检查方法,利用税务发票平台比对涉嫌违规公款消费发票23万余元,利用公安交管平台排查公车140台(次),发现问题线索8条。
坚持查处曝光常态化。对“四风”问题坚持从严从重,坚持“一案双查”,坚持通报曝光。2017年全县共查处“四风”问题82件,处分133人,同比分别增长57.69 %和95.59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件,处分26人。通过宣传展览、媒体曝光、警示大会等形式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36件79人,同比增长295%。
(四)加大执纪力度,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增强。
提升线索查办质量。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实行片区联系督导和“乡案县协审”管理模式,全程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审查,纠正基层案件34件(次)。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通过案例剖析,排查共性问题,梳理审查重点,提高审查效率。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线索42个,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办案10次,立案7件,处分18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7人。
完善依规执纪标准。深入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积极与省市纪委对标对表。规范委局机关工作规程、文书范本及工作时限,财政投入192万元完成县级谈话室走廊软包改造及16个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为纪律审查室(组)、乡镇纪委、巡察组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安全规范执纪。
突出重点领域执纪。聚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及监督检查行动。2017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3件,处分74人,公开通报8起20人。严厉打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17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件,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重点查办“村霸”孙立军严重违纪案,采取“两规”措施并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96件(次),同比减少26.69%。立案291件,同比增长21.25%,数量居全市首位;处分318人,同比增长34.74%;其中,同级党委管理干部44人,同比增长57.14%;移送司法机关16人,同比增长300%。对王志荣、孙立军采取“两规”措施,实现通榆县纪委成立以来零的突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人员15人。县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3人。
(五)深化改革部署,监督体系持续完善。
深化县级巡察。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意见,制定完善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成立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完善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2017年完成两轮13个乡镇党委常规巡察,发现问题399个,下发整改意见书89份,已处分21人。
深化改革试点。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完成监察委员会的选举组建和挂牌工作。县委县政府为纪委监委调配11间临时办公用房,对新建留置场所开展选址立项,协调司法机关在看守所划定独立留置区域满足过渡需要,划转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2个,转隶人员6名,全面完成人员转隶融合。
深化权力防控。协助县委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大监督建设,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巩固“把纪律规矩挺在岗位上”工作成果,85个部门和单位全面推开权力公示上桌、运行流程上墙、办事指南上册、权力公开上网“四上”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乡镇细化资金监管职责、纪律要求、防控措施和监督机制,突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规权明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持续强化。
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委书记亲自深入基层宣讲、班子成员带头到支部领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知识测试等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提高政治定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作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干部200人,开展“学政治、学业务、考能力、读经典”活动,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内功”。率先在全县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53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报告有关事项。因履责不力,7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约谈,什花道乡原纪委书记高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党规党纪执行不严,压力传导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群众满意度还不够高;查处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还比较少,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三、第四种形态还需深化;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局面,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能力还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我县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通榆生态经济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
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担负起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先进理论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强化落实意识,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县委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动。
坚持落实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努力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党的建设新布局中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坚持尊崇维护党章。坚持不懈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丰富、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突出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性、战斗性、科学性、精准性,努力创造新业绩。
(二)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祛邪扶正,激浊扬清。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一些不规范、不准确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办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县乡纪委每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紧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要立足 “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科学把握本地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创新党内政治文化教育的载体、形式、方法和手段,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三)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精准施工,不负使命。
坚决完成试点任务。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统筹谋划,继续推动纪委监委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切实发挥监察委员会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用生动实践推动改革试点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深化思想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树牢“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深化职能融合,选优配齐纪委监委队伍,合理安排内设机构人员,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梳理好应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交接、集中管理。深化机制融合,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即将颁布的监察法,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和监察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着力完善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落实好分析研判本地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监委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与责任体系,强化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监督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永不停歇。
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关键少数”,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抓好作风建设,带头落实、坚决执行,形成“头雁效应”。 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和韧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推动优良作风成风化俗。要系统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甚至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加大力度,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抓典型、严问责、全曝光、强震慑。
牢记“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念。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通过关爱谈话、廉政提醒、宣传教育等形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微杜渐,慎权慎行,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树牢公仆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教育党员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五)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砥砺锋芒,震慑常在。
突出政治巡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确保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突出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隐性变异。抓好常规巡察,适时组织巡察“回头看”并形成常态,探索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举报集中的行业和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研判、分类处置,推进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落实。
突出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机制,重点完善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把关制度、巡察办巡察组对整改情况督查制度、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沟通说明制度,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优先处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开展“学习党内法规,增强纪律意识”教育活动,继续办好清廉鹤乡巡回展览,不断增强教育实效,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我县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坚持重大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科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三、第四种形态。要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强化谈话函询结果运用,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要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坚持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与重视被监督者的合法权利相平衡,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蓄意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存遏增。保持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坚不可摧的意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国企国资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的案件,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健全不能腐的机制,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针对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进一步巩固拓展权力运行大监督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权力防控、重点岗位重要权力防控、基层干部公共权力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监督制度执行,真正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源头治理。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拒腐防变。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从国史、党史和民族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
(八)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强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交叉互检、突击抽检、机动巡检等方式形成地毯式监督,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督查督办问责追责力度。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加大检查督查力度,解决共性问题、发现个性问题,切实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主责部门和相关单位。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定期深入乡村开展检查督查活动,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唱黑脸”、敢啃“硬骨头”,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九)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健全体系,强化问责。
完善责任体系。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继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记实管理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成果,通过履职约谈、述责述廉、定期报告、检查考核等方式,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肃问责。
强化领导机制。县纪委要自觉接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乡镇(场)纪委、各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基层纪委继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在县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继续强化片区联系督导、乡案县协审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执纪审查等工作的领导。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强化派驻监督作用发挥。
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保持定力、耐力、活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的建设带动纪检监察工作,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履行政治责任。
二是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源动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要强化业务学习,继续开展好“两学一考一读”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内部交流等形式,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多层次、全方位学习。要强化实践锻炼,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实战中,磨练意志、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高科技手段惩治腐败的能力。要强化学习自觉,把学习作为终生追求,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保持优良作风,认真履职敢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深化“三转”,带头转变作风,把“极致精细”的工作理念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精度。县纪委监委班子及常委、委员要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担当,带好头、起好步,既要干事管事,又要管思想管作风,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职责定位,勤勉敬业、勇于担当,面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斗争、冲在一线,不消极懈怠、不回避矛盾、不当“老好人”,在攻坚克难中百炼成钢。
四是强化自我约束,干净廉洁树标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树立“秋毫不犯”的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通榆生态经济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