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沈玲同志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中共通榆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洪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严格正风肃纪,强化监督监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旗帜鲜明维护核心,自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统揽工作。
坚持不懈深化学思践悟。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县纪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机关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会36次,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务实举措和生动实践。
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定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力配合县委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成立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效能和作风监督组,对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力的17名干部严肃问责,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2件,处分73人,组织处理15人,通报曝光7件37人,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5件7人,同比增长400%。
多措并举树牢纪律意识。坚持以多种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在县纪委县监委网站开辟专栏,深入解读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在全市率先开通微信公众号“廉洁通榆”,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工作动态,宣传反腐败工作成果,曝光反面典型案例,2018年,共发布信息29期94条;把警示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采取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巡回展览、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2000余人参加的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8年我县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19件58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树牢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面完成转隶组建。县委、县纪委坚决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县委书记坚持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面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和办公场所配备,在全市率先完成县级监委组建工作。认真贯彻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按照侧重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的原则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提拔3名转隶干部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完成线索交接和人员调配,选调11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精心组织谈心谈话、实地家访、业务培训等多种活动,推动思想、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实现“1+1>2”的倍增效应。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与上级纪委监委对标、对表,在学准吃透省市纪委监委制定的规范、规程和文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工作流程15项、常用文书123种,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积极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和同步调查,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2018年,县纪委县监委接受政法机关移送线索153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5人。
改革成效有力彰显。改革后,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更加突出,2018年,县纪委县监委向县委报批案件215件,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全县监察对象由1841人增加至7752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2018年,县监委共留置7人,立案调查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案件8件8人,推动公权力监督不留空白。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民风全面好转。
坚持常态监督寸土不让。把日常监督提醒和集中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抓住节点、持续加压,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持重要节点常提醒,下发廉洁过节提醒短信8100余条,开展提醒谈话403人次,接受主动报告24人;抓住关键常监督,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6次,特别是利用公安监控系统排查节假日使用公车问题线索24件,立案6件,处分7人;严查重处常震慑,2018年,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处分21人,同比分别增长81.8%和61.5%,通报曝光20件21人,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不放。在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协助县委制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办法》,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中抄袭雷同、脱离实际等问题48个,对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6人。强化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严肃问责,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件,处分21人,组织处理8人。
(四)高位推进持续发力,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
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巡察体系。按照上级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建设,按照“一办两组”组织架构,精心挑选政治坚定、经验丰富、敢于担当的2名同志,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立足实现一届任期内县委巡察全覆盖,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查找短板和不足,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修订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巡察。县委积极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五人小组”会专题听取、研究巡察工作,先后拨付巡察工作经费40万元,选调巡察组组成人员84人次,有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围绕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巡视整改、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和专项巡察3轮,配合市委巡察办开展提级巡察1轮、交叉巡察3轮,完成巡察单位24个,发现问题410个,下发巡察意见书75份,目前已立案3件,处分2人。
强化调度督办,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落实到位,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推进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围绕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县政治巡视期间指出的错误使用行政经费、往来资金过大等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清理资金2292.3万元。对巡视期间干扰巡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经县委和上级纪委同意,作出撤销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纪委委员职务;政务撤职、由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降为副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严肃处理。
(五)牢牢把握第一职责,确保监督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
抓牢抓细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聚焦基层和一线单位,采取签字背书、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约谈提醒、联系督导等方式,持续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2018年,全县共约谈各级党员干部3162人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审核县管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8人次,回复拟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表彰奖励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617人次,提出否决意见123人次。全面分析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全县608名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全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现信息化管理。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信访举报585件次(重复件259件),处置问题线索759件次,谈话函询66件次,同比分别增长97.64%、59.45%和1000%。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责任制指挥棒作用,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各方面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推进“两个责任”记实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对40名新任县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2017年度责任制考核结果较差的8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告诫约谈,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树牢责任意识。紧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强化“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43人。
用好用全 “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3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97人次,占21.41%;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01人次,占66.4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3人,占5.08%;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党员干部32人次,占7.06%。
(六)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审查调查,形成强力震慑。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全面推行片区联系指导和“县级协审”工作机制,加大培训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有方向、有活力、有成绩。在县委及上级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和坚强领导下,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全面完成 “四个不低于”工作目标。县纪委县监委严肃查处了王志荣、于敦福、蔡金梗、毛艳玲等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360件,增长23.71%,其中部门纪检组立案61件,全面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处分342人,增长7.55%;查处县管干部52人,增长15.56%;查处职务违法犯罪16人,占比4.44%;移送司法机关20人,增长25%;公开通报曝光52件117人。在高压态势下,县公安局副局长于敦福、兴隆山镇林茂村文书于振军2名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向组织交代问题。对市监委指定管辖的陈立羽、张忠杰、胥国民案件中重要涉案人员进行审查调查,现已立案1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涉案金额396.6万元。有效破解干扰因素,向基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14件,现已立案8人,处分2人。
强化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以案促建、人处事了,及时总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7份。坚持以案释纪、以案示警,督促发案单位开展“一案三会”专题警示教育,166名违纪党员公开作出检讨。坚持依法治权、依规用权,协助县委继续巩固拓展权力运行大监督建设,细化乡科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性规定,完成县政府网站权力公开专栏升级改造,梳理归纳村级干部“公共权力”清单及流程,促进各级权力接受监督、透明运行。
强化隐患意识,守住安全底线。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突破的底线,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执行“手递手”交接、同步录音录像等安全保障制度规定;争取财政资金49万元加快推进3个街道谈话室建设,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谈话室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开展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和整改落实“回头看”,整改安全问题37个;协调消防、医疗、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聚焦脱贫攻坚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出台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2018年共受理扶贫领域线索54件。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联系督导活动,实地走访贫困户、查看工作资料,督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组织开展扶贫领域明查暗访、专项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处理问题线索28个。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1件,处分76人,组织处理3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9件,“挺纪在前”要求在扶贫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聚焦扫黑除恶强化监督执纪。县纪委县监委成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对司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伞源”,目前正在查办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3人。坚持把反腐“拍蝇”与扫黑除恶密切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等“蝇贪”案件78件,移送审查起诉8人,处分129人,组织处理42人,打击“村霸”1人,留置4人,让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全面提升。
(八)坚持律人必先律己,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以学促变,巩固思想新站位。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决在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做表率。以作风大整顿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两个维护”专题党课等活动,参加“筑梦新时代”知识竞赛,做到以党建引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以案促训,加速能力新突破。突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主责主业,开展“两学一读一考”活动、组织纪法衔接等各类培训5期,深入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累计培训350余人次。组织王志荣案件主办人员面向全委干部开展专题培训,讲方法、谈体会、教经验,以实践真知促进机关干部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用好“两把尺子”,执纪执法水平得到明显增强。2018年,1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业绩突出,被推荐交流到纪检监察系统外重用。
以严促管,加快作风新提升。制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施办法,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报告个人负债、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等重点问题。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教育,开展逐层家访、社区走访活动2次,形成监督常态。深刻汲取邱大明等案件教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灯下黑”问题“零容忍”,全县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2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3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平衡,压力传导在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还不到位;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的现象仍然存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纠治“四风”效果持续巩固,但反弹回潮压力依然巨大,特别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群众反映还很强烈;审查调查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和有影响、有震慑的案件上还需重点发力;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还存在短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业务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通榆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县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打造美丽富庶通榆”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学深悟透致用,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初心使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自身意识形态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整改提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围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构改革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突出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要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通榆县《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办法》,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查摆,真正解决好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强化精准问责,紧盯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全面释放治理效能,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进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完善分片联系指导、县级协审等机制,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有效落实到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继续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记实管理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上级部署,着力深化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进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工作进程,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把法定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
(四)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要切实强化监督职能,把日常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往深里抓、往实里做,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创新思路方法举措,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常抓常管、严抓严管。落实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治生态状况汇报制度,加强分析研判,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具体规定要求,继续守住关键节点,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种种表现,突出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函询工作实效性,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大监督建设,开展“深化关键权力公开、深化重点权力监督、巩固联合监督实效”活动,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真正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力提升巡察监督工作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牢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边巡边查、增强实效。强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盯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省委第五轮政治巡视及市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工作日常监督作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机动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县委巡察办公室职能,落实巡察工作约谈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效应。
(六)有力有效减存遏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聚焦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的部门和行业,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又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深化以案促建、以案促改,继续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坚持一案一总结,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专题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补齐制度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继续落实“一案三会”制度,坚持一案一剖析,利用身边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深化纪律处分决定落实,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强化谈话安全保障制度落实,精准防范审查调查安全风险,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七)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围绕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这一重点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开展常态化联系督导和暗访检查,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乡镇(街道)党委、纪委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已查结问题线索的抽查复核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职失责的要从严问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从严从实强化队伍,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坚持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贯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自身正自身硬。必须忠诚坚定、担当尽责。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必须苦练本领、提升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传帮带”,广泛开展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战练兵等,着力提升审查调查人员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运用信息化手段、证据收集固定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通才”和“专才”,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必须转变作风、做好表率。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找准短板弱项,主动破解难题,做到在一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在一线研究对策、解决困难,在一线督促整改、推进落实。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弘扬担当精神、“钉钉子”精神、奉献精神,发扬出实招、重实干、求实效的优良作风,树牢“极致精细”的工作理念,坚决破除“粗浅慢”问题,以“无须扬鞭自奋蹄”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正做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必须遵规守纪、守住底线。要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健全内控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利用邱大明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所有过往,皆为序章。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坚定不移地把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通榆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