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微信公众号

通榆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廉洁通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近日,通榆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科员孟凡宇醉驾问题。2022年2月8日,孟凡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6.5mg/100ml。2022年3月17日,孟凡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2年4月,孟凡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榆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职员郭明伟醉驾问题20201014日,郭明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87.85mg/100ml202011月,郭明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12月,郭明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榆县开通镇武装部长陈铎酒驾问题20208月,陈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5mg/100ml20208月,公安机关给予陈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3月,陈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榆县鸿兴镇党委副书记孙海廷酒驾问题20198月,孙海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38.8mg/100ml201910月,公安机关给予孙海廷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3月,孙海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务必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时刻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纠正自我放任酒驾醉驾的认识偏差和错误思想,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警惕性、自律性,带头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做严格遵规守纪的模范表率。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隐藏的工作日违规饮酒、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毫不手软、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