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要提高思想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市、县委成立了领导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带头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重点报告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到医院进行排查、诊治,同时报告单位,本人亲属或密切接触人群有症状,也要及时报告,自县域外返回通榆干部职工,自到达通榆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如无不良情况,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并继续留意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全力以赴科学有效严防严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自身承担的职责使命,围绕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及时处置疫情相关线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重要事项按规定上报;确保遇重要工作及时返岗;确保文件通知的及时接收与落实。要认真受理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访举报,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要严肃追究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于在疫情防控这场特殊斗争中,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助力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