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微信公众号

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廉洁通榆

根据县委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1月15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海刚听取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

近日,6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具体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有的整改责任落得不实,对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不深入,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重视不够;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有的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够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对表,校准偏差。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查找病灶、对症下药,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抓好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通过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真正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结合起来,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努力形成系统整改、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问责。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撰稿人:常佰明

初   审:句瑛琪

复   审:郭晓伟

终   审:于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