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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廉洁通榆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日,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县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18日至4月26日,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的2个乡镇及重点村、3个街道、5个县直部门和2个医院进行“一对一”反馈,分别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海刚同志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和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具体工作要求,主动思考、积极作为,为新时期通榆全面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反馈严肃指出了部分乡镇及重点村、街道、医疗系统、县直部门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存在短板;有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宗旨意识有欠缺,服务群众意识和水平有待提高;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尽责。要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综合施策,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的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通过巡察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一起动手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反馈强调,要压实整改监督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制定时间表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