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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通榆县纪委监委网站


为规范委局机关执纪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力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中管理。车辆原则上一车一司机,保持相对固定,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车辆定点停放、车钥匙由办公室集中保管。

二、审批手续。使用执纪车辆要填写《机关执纪车辆使用登记簿》、《机关执纪车辆使用审批单》,经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出车。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请分管业务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事后补齐出车手续。

三、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车辆由负责该车司机到办公室报备,报请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司机到定点维修养护厂家进行维修养护,并在维修单据上签字。办公室依照维修养护单据进行费用结算。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地维修的,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按有关财务制度报账。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维修养护,其费用不得报销。

四、车辆加油。执纪车辆加油先审批,需用车室(组)主任、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司机加油后凭审批单及发票按程序报销。

五、车辆保险。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统一投保。

六、车辆年检。由司机报告年检期限,办公室统一安排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