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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洮北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6日至4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白城市洮北区进行了巡视。2023年7月19日向白城市洮北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洮北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快的速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一)突出站位抓整改。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洮北区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其余“三个班子”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和宣传报道组,明确分工与职责,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组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1次、召开区委常委会4次,从整体工作部署、方案制定、夯实责任、发动整改等方面,做出了深入细致的安排部署,推动全区上下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区级责任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情况,综合协调组每月调度一次整改情况并形成调度台账,督导检查组每月检查一次整改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进程,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有的放矢抓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洮北区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迅速行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四落实”方式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即: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落实具体完成时限。区委于7月25日召开了全区23个事涉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认领整改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责任分工。综合协调组将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汇总修改,又经过多次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完善,形成了整改方案初稿,经区委主要领导和各位常委审阅后,认真修改形成方案送审稿,报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区委2023年第1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全区印发。区委组织并带领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巡视整改 工作。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11位区级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23个整改责任单位都认真制定了整改工作“子方案”,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力保障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一定实效。

(四)夯实责任抓整改。区委将整改方案的制定完善与整改工作的实施统筹推进。一抓综合协调组,使其认真负责整改日常工作以及统筹协调、调度指导、汇总综合、收集资料、文字综合、起草方案和报告等工作。二抓监督问责组,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月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抓整改宣传组,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在落实习近平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方面,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纳入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举办了“区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全区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洮北区政法队伍2023年政治轮训”“2023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云宣讲培训”,设置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专题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专题课程,实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全覆盖。在林草湿资源保护方面,建立了“林草长+检察长”“林草长+警长”协作模式,进一步拓宽林草重点案件调查、起诉、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路径,加强资源保护和执法力量,为执法提供保障。

2.推进依法治区仍显乏力问题。

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方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培训,推进全区公正文明执法;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所业务能力;提升“配备记录设备并执行全过程记录”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中的分值,分值由4分提升至5分。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应诉案件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水平,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将败诉率纳入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中,促进行政执法单位提高执法质量。

3.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弱项问题。

在补齐民生短板方面,优化基层单位岗位设置,将各基层单位诊疗任务较轻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公共卫生服务当中,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利用医共体联动机制,开展二级医疗机构巡回诊疗、协助基层手术、省级专家业务培训。在困难群体救助方面,对低保中特殊困难群体、城乡特困供养中困难群众发放采暖补贴,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面,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政法系统暨政治轮训培训,邀请区委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区纪委副书记做廉政报告1次,进一步提升了政法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

4.推进高质量发展动作迟缓问题。

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扩大全区投资增量,加快推动项目建设。2023年5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制订了《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供电实施方案》和《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电力交易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白城绿电产业园区采取较高比例“风火打捆”交易供电模式和工作流程。在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依托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现有旅游资源,融入“戏雪”“玩雪”“滑雪”等主题元素,2023年12月24日开始举办了“全民上冰雪”嘉年华等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品味体验冰雪文化娱乐韵美。截止2023年未全区实现旅游经济收入1013.17万元。

5.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战略部署有差距问题。

在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方面,将项目运行情况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确保了产业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使用衔接(整合)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提升工程,联农带农作用进一步提升。在科技型企业培育方面,4位科创专员分别进驻白城福佳科技有限公司和白城市瑞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吉林佳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2023年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洮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达10户,占全市总数的17.86%,超过全市14.29%的平均水平。

6.推进改革力度不足问题。

在提升“放管服”改革质量方面,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更新,协调指导各部门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事项进行调整复用。印发《洮北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领办、代办工作的方案》,构建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领办代办服务体系,不断推动领办代办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依托各级“零跑团”人员组建领办代办队伍,提供领办代办服务。

7.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强问题。

在信访积案化解方面,乡镇维修道路、围墙工程款和农机补贴已拨付到位。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制定完善了全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全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全区各部门单位新媒体平台统计台账和职工个人自媒体账号管理台账,及时掌握粉丝量较大自媒体运营情况,实施自媒体监管。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扎实问题。

1.“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位问题。

在对部门“一把手”开展日常提醒方面,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形成部门(单位)“一报告一分析一档案”25个,并围绕重点问题对23名区直部门“一把手”开展了谈话监督。加大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指导教育监管年轻干部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全面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向全区年轻干部发放《白城市年轻干部廉洁教育读本》,充分运用忏悔反思材料,深入开展典型案件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促使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区纪委副书记到区委党校讲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课程2次。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在强化巡察震慑作用方面,通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对一”点评巡中汇报、区委巡察办“面对面”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区委各巡察组的指导督导,确保巡察工作目标方向精准。

扎实开展组办研商,着力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强化巡察精准培训,精心编制巡察工作手册,保障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区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问题。

在派驻监督方面,采取会议监督、谈话监督、报告监督、专项监督等手段,对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重点人员、重要事项、重点问题靠前监督。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向区直包保帮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振兴专干及致富带头人等讲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课程,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督。

4.廉洁风险仍然存在问题。

在建立公务卡结算制度方面,继续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格执行公务支出标准,加强各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降低廉洁风险。在项目招投标方面,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审核内容,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前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料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符合法定标准、完整齐全。在对招投标项目监管中,明确招投标相关程序及要求规定,确保招投标工作合规合法。

5.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不彻底问题。

在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区纪委监委对照“作风建设提升年”负面清单五个方面39项重点内容,开展全区干部作风大整治。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收集区直各部门(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比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台账,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方面,制定下发了《洮北区乡(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相互批评等标准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效果。在东湖湿地治理工作方面,从东湖东北侧至东湖西北侧,修建全长三公里的土堤,防止东湖水淹没北侧农田,增加蓄水能力。通过移动泵站,将农田雨水排向东湖,在东湖建设临时泵站将农田雨水排至月牙泡,2024年农民基本可以正常耕种。积极协调市水利局,通过洮北区自筹资金,拓宽并加固了东湖至月牙泡至套保排灌站渠道,东湖水现已正常沿渠道排放,避免水淹地现象再次发生。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在落实党管人才方面,下发《洮北区人才引进培育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措施13项,推动全区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有效提升。印发了《洮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转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员调转、借调工作。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方面,重新修订《洮北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小部门民主推荐及考察谈话范围进一步明确,小部门或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等,选择基层服务对象、与工作联系紧密的人员参加,适当扩大推荐考察范围。

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在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方面,召开了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重点听取了机关党工委政治建设、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听取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在机关党建制度运行方面,举办了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审议通过《党员党纪政务处分信息共享制度》并实施,及时掌握全区党员党纪政务处分信息,避免违规现象发生。

4.干部担当作为精神有所欠缺问题。

在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好班子、好干部推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好班子、好干部推选工作,有17个单位被授予“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好班子”称号,97名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通过正面典型引领,进一步激励全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坚持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

(四)关于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在传导巡视整改压力方面,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洮北区委巡察工作六大主体工作责任清单》,首次全面系统对六大责任主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切实压实责任,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全面监督责任,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组织区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开展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及成效评估工作。

2.整改监督责任仍有缺位问题。

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方面,将审计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由区纪委监委各联系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洮北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通报制度(试行)》,进一步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与干部考察评价紧密结合。

3.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在坚持举一反三提升巡视整改工作质效方面,区委制定了《关于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1+X”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宣传监督、审计监督、信访监督、财政监督、人大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贯通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2022年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基层治理专项巡视白城市、市委第七巡察组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洮北区、六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方面,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的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问题整改建议,并动态跟进,推动问题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洮北区委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要求、严监督、严问责,全力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是加强定期调度。区委领导亲自牵头把好调度关,区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责任单位,针对长期坚持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每月调度一次,保障整改工作全面、彻底、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二是严把销号验收关。针对全区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监督问责组要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在整改验收后,要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巡视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6-3246038;邮政信箱:吉林省白城市A792号专用信箱;邮编:137000。

 

 

中共白城市洮北区委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