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中共白城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市委书记庞庆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强力正风反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深入实践“四种形态”,纪律建设更加扎实推进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对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的28名党代表集中约谈,对市人大、市政协“两会”会风会纪全程监督,确保会议期间风清气正。回复组织部门征求廉政意见567人次,坚决排查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率先在全省完成廉政档案试点工作,我市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编发《全面从严治党500问专题学习手册》,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对45名新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利用我市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蜕变》,召开近60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有关案件及其教训,举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警醒。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2017年,全市纪律检查机关运用第一和第二种形态处理1356人次,占78%;第三种形态处理105人次,占7%;第四种形态处理79人次,占5%。对严重违纪的7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断崖式”处理。
(二)强化压力向下传导,“两个责任”更加有效落实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协调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市级领导对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度,组织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市委、市纪委领导同志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49人。坚持“一案双查”,对市粮食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严肃问责并全市通报。2017年,共问责党员干部56人,同比增长124%。
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协助市委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吉林“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得到省委督察组充分肯定。全力推动省委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问题整改,移交的99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组织处理12人,党纪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所有问题一次清仓见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3起典型案件全市通报曝光。
(三)往深里抓实里做,纠正“四风”更加坚决有力
持续向纵深发力。紧盯关键节点,采取市县联动、交叉互检、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全方位“扫描”,监督探头直插到底,深挖隐形变异“四风”。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起,处理9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分别增长36%、25%、32%。
突出整治“升学宴”。在全市发放“树立文明新风,杜绝‘升学宴’”公开信,对1425名有子女升学事宜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提醒谈话,开通网络微信举报平台,严查顶风违纪问题。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5起,处理5人。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重要节点必通报、专项检查必通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全市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典型问题20批次69起81人。对洮北区政协违规旅游、全市残联系统“四风”问题下发专题通报,严格督促整改,形成有力震慑。
(四)持续出重拳下猛药,“减存遏增”更加富有成效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夏远大、陈立羽、寇振国、杨世春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全部移送司法机关。2017年,全市案件数量、案件质量、重要案件违纪金额、“两规”人数均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两规”12人,增长500%,5个县(市、区)纪委全部实现“零”突破。
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开展谈话函询了结问题线索“回头看”,对隐瞒违纪问题的作出严肃处理。异地交叉办理反映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7人。畅通基层信访举报渠道,在全市行政村统一制作宣传板、乡镇开通举报电话。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实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狠抓办案安全,加强陪护队伍建设,审查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县乡纪委全部建立标准谈话室。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三个盯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全市查处村党组织书记236人,增长24.2%。惩治了孙立军、房建国等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贪占集体财物的“村霸”。加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9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5起143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整改。协助市委制定《白城市农村扶贫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扎紧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笼子。2017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55件,增长723%。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85件(次),同比下降26.6%;立案1342件,增长16.7%,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40件、乡科级干部194件,分别增长8.1%和12.1%;移送司法机关29人,增长70.6%;处分1254人,增长11.3%。首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的案件70件,占总数的5.2%,“减存遏增”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五)认真落实改革部署,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严格按照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做好情况摸底、编制划转、监委组建等工作,认真解决办公用房、留置场所等难题,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市划转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06名,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
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了《派驻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统筹派驻机构编制划转,新纳入市纪委统一管理编制104名,设置派驻纪检组17家,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
强化市县巡察监督。制定了《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完成对17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委第一轮和第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78个。市县两级正式建立巡察机构,巡察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六)坚持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更加充满活力
市纪委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深入基层宣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理论测试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成立市纪委机关党委,创新开展“双月一考促学”等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好干部入口关,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提高履职能力。举办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全市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1件,处分13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压倒性态势还不够牢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神经末梢”还没有被彻底激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吃喝玩乐惯性依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够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律己不严、执纪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白城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坚持用新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白城全面振兴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推动落实。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坚持不懈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要坚决把党章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二)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要整体把握本地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三)落实上级部署,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坚决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纪委要负专责,做好进度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科学调配人员,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改革见到红利。
完善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委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监督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确保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四)从严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表现、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宗旨意识,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强化政治巡察,让利剑作用更加有力彰显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健全巡察联动机制,推动谋划部署联动、发现问题联动、成果运用联动、建章立制联动、队伍建设联动,形成上下联动监督网。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聚焦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重点对14个市直单位和5个县(市、区)乡级组织开展巡察。对被巡察单位全面“把脉问诊”,强化成果运用,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六)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意识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利用我市查办的典型案例和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反面教材,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结合我市实际,特别要用好第三、第四种形态。要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落实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七)保持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减存遏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国企国资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的案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实迈进。
构建标本兼治有效机制。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针对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八)聚焦扶贫领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纪委部署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督查督办。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切实把责任和任务压到相关部门。对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市县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九)唤醒责任意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
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调研促责、会议述责、约谈督责、追究问责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市纪委要自觉接受省纪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配齐纪检组人员,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强化派驻监督全覆盖,真正发挥好“探头”作用。
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身建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政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带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二是本领过硬。反腐败斗争靠的是“真刀真枪”,随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我们必须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要强化学习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学习中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实践锻炼,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中,学会真本领、练好硬功夫,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
三是作风过硬。要持续深化“三转”,带头转变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精度,着力解决“粗浅慢”问题。各级纪委监委班子和常委、委员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干在前、走在前、打出样,发挥表率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履职、精业敬业,在更多磨砺中淬火成钢,特别是面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斗争,冲锋一线,决不当老好人,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四是律己过硬。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使命。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奋力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白城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