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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镇赉县纪委监委

坚守职责定位 服务保障大局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于涛同志在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镇赉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鲍长山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坚守职责定位,立足服务保障大局,审慎应对疫情冲击,聚焦决胜脱贫攻坚、加快镇赉振兴发展,突出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深入贯彻“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10次,把握正确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做好“六稳”“六保”、复工复产等工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新冠疫情发生后,组织成立12个监督检查组,深入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对履行疫情防控岗位职责、组织企业恢复生产、重点项目开工复工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不力的29个问题督促整改,从严从快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问题线索,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3人,对3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关注人防系统腐败及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扎实推进冒名顶替上大学、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等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小额贷”问题线索14件,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督促县委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县委书记对74个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约谈,对38名新提拔任职干部和重要领导岗位调整的同志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实行定期向县级领导通报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情况工作制度,制发工作提醒函12份,推动县级领导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强化派驻监督,指导56个县直部门梳理政治责任事项426项,压紧压实党组(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县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8起,问责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

(二)深化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脱贫攻坚“四个不摘”“三个不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包保责任、监管责任。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6个,立案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58人,追责问责7人,向2个乡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二是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住房、医疗卫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开工手续不完善、招投标文件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3个,并及时向住建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对全县城镇医保(新农合)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6个,责成医保、卫健等部门进行自查自纠。三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六清”百日攻坚成果,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对8起相关案例通报曝光。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持续纠治“四风”,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倡导厉行节约。坚决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将监督触角向下延伸,着重盯紧党政机关下属单位,在全面纠治的基础上进行精准打击。重点查处了个别基层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问题。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1人,通报典型案例7件。突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敷衍应付、整改材料照抄照搬、弄虚作假问题的党组(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件,党政纪处分10人,问责4人。

(四)彰显“利剑”作用,做实做深政治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持续推动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成立6个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对13个部门(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见底见效。对2016年以来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确定的15个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部门)下发工作督办函5份。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36项整改措施,移交问题线索23件,立案审查5件;中央八巡移交问题线索7件,已全部办结。

(五)深入探索实践,监督质效显著提升。紧跟“1133”工作思路,抓住基层监督试点契机,着力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一是创新监督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边实践、边总结,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制定n个相关制度,形成了以《办法》为总纲,以相关配套制度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有效破解了基层监督不实、不细、不系统问题。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整合以往较为“零散”的监督方式,形成系统化、程序化监督体系,让监督工作有遵循、有抓手。依托派驻监督力量,探索“知、督、改”工作路径,打好“巡、查、访、评、促、建”系列监督“组合拳”。三是创新政治生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镇赉县基层政治生态分析评价办法》,创建“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系统”,将日常监督数据对应相关评价标准录入系统,真正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实现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探索基层监督以来,共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839人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56次,谈话提醒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的被监督对象48人次。2020年6月,省纪委张忠书记到镇赉县调研,对我县探索基层监督的做法给予肯定;8月,全市基层监督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们探索基层监督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并在各级各类党政媒体报道30余次。

(六)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有机融合,突出抓好“三个统筹”,实现“三个有机结合”。一是统筹日常监督与审查调查,实现抓早抓小与强力震慑有机结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理6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9.9%,第二、三种形态合计占比25.5%,第四种形态占比4.5%,真正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县共立案审查调查案件1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人;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办理指定管辖案件4件,查办了大安市原交通局局长鞠万成、双辽市原市长张志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累计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是统筹以案促改与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与长效长治有机结合。将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制度建设年”活动始终,针对关键少数、高频事项和廉政风险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化以案促改等九个方面,督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健全完善制度;突出对公安局、法院等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多发系统单位的监督指导,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全县共建立完善制度1484项,其中通过以案促改建立完善制度112项。三是统筹系列教育与系统教育,实现微观教育与宏观教育有机结合。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为契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作系列“太平村”警示教育微视频4期,在“镇赉清风”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以领导干部家属为主体,建立“廉洁家风”微信群,着力发挥“内防线”作用。组织召开全县政法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失衡》,督促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查摆问题44个,健全规范制度64个。协同推进廉政教育大融合,把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委党校的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各级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

(七)狠抓素质提升,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反腐败斗争的成败。一是注重党建引领。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开设“初心使命大讲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0人(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倡导纪检监察干部大兴读书之风,持续开展“书香砺初心”读书分享活动。机关党总支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白城市“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二是注重素质提升。坚持以干代训,向省、市纪委选派优秀年轻干部12人,参与大要案审查调查工作,积累经验,锻炼能力。建立内部交流机制,对年轻干部实行全方位多岗位轮岗锻炼,40余名干部交叉协作参与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建立年轻干部全员办信息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注重自我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身份意识,对27名新入职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给“新兵”讲纪律、立规矩。针对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特权思想,及时组织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干部自我监督意识,规范执纪执法行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领域层面仍顽固存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体推进“三不”的贯通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治理效能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以案促改工作还需更加深入,警示效果还需进一步扩大;面对高质量发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完善监督体系,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镇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作出了应对变局、开辟新局的顶层设计,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中坚定政治方向、坚守职责定位、发挥应有作用。按照深化“1133”工作思路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定“一个目标”再出发。立足专责监督机关职能定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中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新时代镇赉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贯穿“一条主线”再深化。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聚焦“三项重点”再落实。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和联动模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提升各项监督综合效能。深化“三个统筹”再发力。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中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工作质量;坚持系统集成、协作配合,在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一体推进“三转”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一)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紧扣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十四五”规划,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建设好政治生态。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抵制消极文化、克服好人主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系统,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保持高压反腐,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力度不减、决心不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底线常在、震慑常在。要突出惩治重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蝇贪蚁腐”,切实让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要深化以案促改。对查办的重要典型案件,同步制定审查调查方案和以案促改方案,着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及时向党委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统筹衔接、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以案促改,紧盯立项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督促行业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督、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坚决斩断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实“一案三会”,利用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推动警示教育分领域、分层次开展。突出抓好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充分发挥“镇赉清风”公众号、“廉洁家风”微信群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履行监督职责,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围绕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进一步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和“十四五”规划之中,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协助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筹谋划,推动党委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考核、述责述廉评议,使主体责任压得更紧、落得更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探索运用对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定期与乡科级党组(党委)书记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做深做细日常监督。进一步巩固提升“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把制度执行作为日常监督的最有力抓手,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确保制度“长牙”“带电”。紧盯工程建设、资源开发、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人事招录、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执纪问责反馈回访等方式方法,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促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今年,县、乡、村(社区)将集中换届,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精准纠治“四风”,狠治顽瘴痼疾,在作风建设上树立新风正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要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重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群众等,重点整治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围绕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重点整治在开会发文中改头换面、明减暗增、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要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紧盯传统重要节日、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消费、滥发津贴补贴和收送电子卡券、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推动化风成俗。在严肃整治的同时,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及时查处和发现风险漏洞,推动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加强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树立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五)紧盯民生领域,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强化监督助力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放过。加强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扶贫资产流失,让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深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集中整治医疗卫生行业欺诈骗保、在职教师“乱办班”、供热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探索基层监督成果,推动县级纪检监察力量向乡镇下沉,探索建立县乡联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提升村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巡察重点,构建贯通联动巡察新格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要突出巡察重点。将“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高质量完成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完善贯通协同机制。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及其它监督贯通联动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效。要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认真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七)深化“三项改革”,持续释放效能,强力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三项改革”。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落实落细“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健全优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工作衔接更紧密、机制运行更顺畅、贯通融合更有效的大监督格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抓好“五个协同”,制定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考核办法,编制派驻机构《工作手册》,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八)锤炼过硬本领,增强履职能力,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努力做到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要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狠抓素质提升。坚持以干代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与省、市纪委监委大要案审查调查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必知必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我们要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镇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